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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2006年度教职工补充及意外伤害
来源:后勤办公室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07-12-10  
成都大学2006年度教职工补充及意外伤害

医疗保险服务需知

  一、保险公司介绍
    太平人寿历史悠久,1929年始创于上海,1934年设立寿险部专营寿险业务。历史上的太平人寿,凭借强大的民族资本实力,众口皆碑的企业声誉和稳健专业的经营风格,发愿“惟有人寿保险可以解决人生问题”,在中国近现代保险发展史上,独树一帜,成为实力最强、规模最大、市场份额最多的民族保险业代表,书写了中国保险业的辉煌篇章。
1956年后,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太平人寿移师香港专营海外业务近半个世纪。
    2001年11月30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太平人寿全面恢复经营国内人身保险业务,成为第六家全国性寿险公司。“老店新开”的太平人寿,是现今中国保险市场上经营时间最长的中资寿险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金23亿元人民币。
太平人寿以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中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和富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为股东,目前已开设北京、上海、成都、广州、南京、杭州、郑州、石家庄、济南、沈阳、深圳、宁波、大连、青岛等十四家分公司和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绵阳、德阳、乐山、雅安和内江等十家中心支公司,并在全国30多个城市设有销售服务网络。
太平人寿秉承“真诚服务,用心经营”的经营理念,以“为生活增添祥和与安宁”为公司使命,依托国资股东(中国保险)强大的资本实力、上市公司(中保国际)规范化的管理模式和外资股东(富通国际)的国际运作经验,构建起公司体制、管理机制、专业化人才、产品与服务和电子信息化等方面的多种优势,在经营理念、增长模式、经营方式和业务领域等方面,锐意进取,追求卓越,以创新促发展,在短短两年时间内初步形成独具特色的经营理念和发展战略。
在传统个人业务领域,太平人寿施行“高素质、高品质、高绩效”的“三高”团队发展战略,在业务员的招聘、培训、展业、销售和服务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管理。
在团体业务领域,太平人寿以业务品质、效益和长期价值为指导,以国际标准的全方位服务体系打造“科技领先、服务卓越”的差异化优势战略,推行国际化标准运营,成为世界最大的跨国公司团体保险共保计划IGP(International Group Program)在中国大陆地区唯一的成员保险公司。
太平人寿复业以来,赢得了业界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创造了“太平人寿现象”。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对太平人寿复业以来的经营管理情况给予高度评价,称赞太平人寿已“成为中国保险界的一颗新星”。
2003年10月,国际权威评级机构惠誉国际(Fitch)为太平人寿做出BBB+评级,认为公司信用质量良好,面临的信用风险较低,这是迄今为止国际著名评级机构首次为中国保险企业做出的最高评级。
  二、报销方案
  1、在职员工
    保障内容:门诊、住院、重大疾病保障、综和意外保险
    A.门诊:
    每年门诊给付最高赔偿限额:人民币7000元/年;
  (1)疾病门诊给付比例: 85%;
    每天就诊次数:每天限1次门诊,每次用药计量不超过一星期。特殊疾病和慢性病者经书面申请同意后可按相应要求报销。
    每次门诊限额:每次门诊费用报销在200元以内者无免赔;超过200元(含200元)者,免赔10元后,每次门诊报销不超过人民币300元(不含检查费);
    门诊检查费: 单项检查费超过200元者须书面申请同意后可赔偿;
  (2)意外门诊给付比例: 100%
    (即:因意外事故引起的必须支出的各项合理医药费用。)
    B.住院:
    给付比例: 100%;
    误工补助:每天30元
    社会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社保支付后剩余的部分或超过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的部分。
    每次住院给付最高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元/次(一年内次数不限,同一种病三个月以内算一次。即:一年内至少可报销20000元。);
    住院检查费:单项检查费超过400元者须书面申请同意后可赔偿。
    C.意外伤害
    太平综和意外保险:70000元
    (包括身故、残疾、烧烫伤保险金)
    D.重大疾病保障 2万/人
    (即: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所界定的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经核实后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2、退休员工
    A.门诊:
    每年门诊给付最高赔偿限额:人民币7000元/年;
    报销比例:70%
    每次门诊费用报销在200元以内者无免赔;超过200元(含200元)者,免赔10元后,每次门诊报销不超过人民币300元(不含检查费);
    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可先到社保报销,剩余部分用复印件和相关证件到保险公司报销。
    就诊次数:每天限1次门诊,每次用药计量不超过两星期。特殊疾病和慢性病者经书面申请同意后可按相应要求报销。
    B.住院:
    每年住院给付最高赔偿限额:人民币6000元/年;
    社会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社保支付后剩余的部分或超过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的部分。
    报销比例:100%
    住院检查费:单项检查费超过400元者须书面申请同意后可赔偿。
  3、报销方式
    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本人全额垫付,3个月累计结算1次。
  4、报销药费时间及地点:
    退休职工:一季度 4月3-4日 二季度 6月28-29日
                三季度10月10-11日 四季度12月27-28日
    报销地点:田家巷“红花教师苑”活动室
    在职职工:一季度 4月5-6日 二季度 7月3-4日
                三季度10月12-13日 
    四季度2007年元月4-5日
       报销地点:行政楼107办公室
三、就诊医院
医院名称医院地址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成都市外南国学巷37号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20号
四川省肿瘤医院(四川省第二人民医院)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55号
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成都市城守东大街57号
四川省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商业街66号
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医院)成都市十二桥路39号
体育总局成都体育医院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32号
成都铁路局中心医院成都市二环路北二段30号
成都市儿童医院成都市太升南路137号
成都儿童专科医院成都市东城根上街39号
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春熙路东段2号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成都市庆云南街10号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成都市青龙街82号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温江区麻市街33号
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成都市建设南街16号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成都市致民路51号
成都市第八人民医院成都市草市街165号
成都市第九人民医院(成都妇产科医院)成都市包家巷77号
成都市第十人民医院(成都传染病医院)成都外东静居寺南路22号
成都市中医医院成都市红星路一段44号
成都军区“八一”骨科医院成都市武都路3号(北较场后街)
四川省人民医院成都市一环路西二段32号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成都市抚琴西路338号
成都市长江医院成都市外东十陵镇
核工业成都四一六医院成都市二环路北四段4号
成都市西区医院成都市蜀汉东路1号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新都区新都镇上南街101号
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新繁镇新街70号
新都区中医院新中路97号
成都肛肠医院成都市大墙东街152号
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龙泉驿区驿都东路43号
龙泉驿区第三人民医院龙泉驿区建设路27号
青白江区人民医院青白江区青江南路87号
都江堰市人民医院都江堰市幸福路1号
都江堰市中医医院都江堰市建设路35号
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医院都江堰市建设路181号
彭州市人民医院新彭西路184号
彭州市中医院彭州市天彭镇南大街396号
邛崃市人民医院邛崃市南环路62号
邛崃市第三人民医院临邛镇西街上段59号
温江区人民医院温江万春东路
郫县人民医院郫筒镇东大街125号
大邑县人民医院晋元镇北街323号
崇州市人民医院崇州市长安东路9号
新津县人民医院五津镇西路149号
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金堂县赵镇郊山路100号
双流县第一人民医院双流西北街149号
双流县第二人民医院华阳正北街79号
双流县中医院双流淳华街205号
绵阳市中心医院绵阳市常家巷12号
绵阳市人民医院绵阳市剑南路西段10-12号
绵阳第三人民医院绵阳市剑南路东段190号
绵阳市中医院绵阳市涪城路14号
绵阳市四零四医院绵阳市跃进路56号
绵阳市科学城医院绵阳市绵山路64号
德阳市人民医院德阳市泰山北路173号
德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德阳市岷江西路一段340号
德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德阳市华山北路
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内江市中区沱中巷
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内江市东兴区东兴镇
内江市第三人民医院内江市中区阴家巷
雅安市人民医院雅安市城后路358号
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雅安市南三路46号
乐山市人民医院乐山市白塔街76号
武警总队乐山医院乐山市柏杨路65号
注:成都市长江医院(成都外东十陵镇)限门诊及退休人员住院或因突发严重疾病或突发意外事故急需就近抢救治疗。

四、理赔申请资料
1、住院理赔申请资料
身份证复印件、理赔申请表1份、授权委托书1份、门诊病历、结算收据(报销联)、出院证明、费用清单。
2、意外出险的理赔申请
在住院理赔申请资料的基础上,另附加被保险人本人书写的“意外情况说明”。
3、意外门诊的理赔申请
在以上资料提交的基础上,另附门诊病历(发票的日期与门诊病历的记录对应)
发票上标有“西药费、中药费”:需提供处方签(要盖章、划价)。
发票上标有“CT、放射检查”等项目:需提供检查报告单。
为更好的服务于您,您需要保险咨询服务或遇到麻烦时,请拨咨询或报务热线,
成大后勤管理处联系人:张仕蓉 电话:88852116
太平人寿成都分公司  联系人:刘丽 服务热线1332096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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