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员工:
2016年度公务员门诊医疗补助第三季度(7月、8月、9月)药费申报时间定于2016年10月11-12日(星期二、星期三)两天。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需要申报的人员仔细阅读《办理公务员医疗补助须知》。
二、请按照《办理公务员医疗补助须知》上的粘贴方式粘贴相关资料,并认真核实发票张数及报销金额,自备及填写《公务员门诊医疗费补助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将准备好的资料于上述日期的8:40---12:00,14:00---17:20交后勤处公共卫生科。联系电话:84616004
四、特别提醒:公务员医疗门诊补助申报程序非常严格,产前检查、体检、跨季度及重复交单不予报销。
附件:
1.办理公务员医疗补助须知.doc
2. 公务员门诊医疗费补助申报表..xls
后勤处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