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第二轮岗位聘用工作有关实施细则的通知》(成院发[2013]10号)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聘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人为本,和谐发展
二、聘用基本原则
1、按需设岗,按岗聘用;
2、双向选择,择优上岗;
3、公开、公平、公正。
三、岗位等级与结构设置
(一)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等级。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包括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包括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包括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13个等级中,一级岗位由国家设置与管理,二级岗位由四川省统一设置和管理,学校负责三级及以下各岗位的设置和管理工作,后勤服务公司负责六级及以下各岗位的设置和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结构比例为:
1. 三级、四级结构比例为3: 7。
2. 五级、六级、七级结构比例为2:4: 4。
3. 八级、九级、十级的比例为3: 4:3。
4. 十一级、十二级的比例为5: 5。
四、岗位聘用条件 见附件一、附件二
五、后勤服务公司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及监督小组
1.后勤服务公司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
组 长:羊 冯
成 员:周 一 杨朴成 李 洪 袁光荣 虞海霞
陆 璐 宋 樱 吴静波 黄侯岳 孙 娜
2.后勤服务公司岗位设置与聘用监督小组
组 长:周 一
成 员:袁光荣 伍 玫 虞海霞
六、专业技术六级及以下岗位的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学校根据三至五级聘用结果和各聘用单位人员结构现状,按比例下达六级及以下各级各类岗位控制数。各聘用单位根据岗位控制数和相应结构比确定各级各类岗位的设置,公布各级各类岗位的数额和竞聘条件。
2.个人申报。符合聘用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同时附上本人申报岗位的有关科研教学业绩材料(原件),交所属聘用单位。
3.资格审查与材料公示。各部门审查个人申报材料并公示。
4.评审。各部门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组评审、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公示期3天。
5.学校审批。
6.校长授权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聘用相应岗位人员,与所聘专业技术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根据人事处的要求,后勤专业技术岗位拟投指标分为三个部分
1、门诊部 见附件四
2、财务室 见附件四
3、因学校机构、部门撤并整合而归并到有关其他岗位的人员 见附件四
八、相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1、未聘到现聘岗位的人员,直接聘到下一个小等级岗位上。
2、离退休不足三年的(2016年1月1日前退休),若未达到本轮岗位聘用条件,经部门年度考核确认均合格的,其现聘岗位等级身份予以保留,但校内津贴按下一个等级标准执行,并原则上不延退。符合以上情况的人员,其聘用指标不占学校或学院相应指标数。
3、申报条件中的成果统计为2009年7月24日-2012年12月31日所取得的成果。申报成果材料杜绝造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直接取消其所聘用的岗位等级,且不得参与下一轮聘用高一级岗位。
4、未尽事宜按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第二轮岗位聘用工作有关实施细则的通知》(成院发[2013]10号)精神执行。
后勤服务公司
2013年4月18日
附件:
1、后勤服务公司财务部专业技术岗任职条件
2、后勤服务公司门诊部专业技术岗任职条件
3、后勤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标准
4、后勤财务部、门诊部、其他部门六级及以下专技岗位拟投指标数测算表
附件一
财务部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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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岗位基本资格条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在副高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不含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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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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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经济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从事财务工作,且符合五级岗位评选条件者,可直接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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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评选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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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副高级岗位上任职达到满2年以上(不含两年)者,从事财务工作。且完成本职工作良好。
同等情况下:(1)具备下列任意两条件者优先;
(2)获得副高职称资格年限长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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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团队的负责人、会计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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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担财务科研课题,取得重大成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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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岗位
基本资格条件: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具有副高级经济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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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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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副高级经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从事财务工作。较系统地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本部门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的财务会计制度、办法;负责组织和指导部门的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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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九、十级岗位
基本资格条件: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具有中级经济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按申报者工作业绩和任职年限,按3:4:3的比例确定八级、九级、十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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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岗位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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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具有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 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不含2年),担负一个方面或重要岗位的财务工作。
(2) 同等情况下,获得中级职称资格年限长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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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岗位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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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具有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符合八级岗位任
职条件者,可直接聘任;
(2) 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不含2年),担负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3) 同等情况下,获得中级职称资格年限长者优先,若中级职称任职年限相同则工龄长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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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岗位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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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较系统地掌握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财务某个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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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十二、十三级
基本资格条件: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具有初级经济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按申报者工作业绩和任职年限,按5:5的比例确定十一级、十二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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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级岗位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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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掌握一般的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担负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并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不含2年),且完成本职工作良好。
(2)同等情况下,获得初级职称资格年限长者优先;若职称任职年限相同则工龄长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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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级岗位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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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初级经济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掌握一般的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担负一个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不含2年)且完成本职工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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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级岗位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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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初级经济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步掌握财务会计知识和技能,能担负一个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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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门诊部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岗 位 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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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岗位基本资格条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在副高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不含2年)教学及临床医疗工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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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直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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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从事临床工作,且符合五级岗位评选条件者,可直接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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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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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从事临床工作,并在副高級岗位上任职达到满2年以上(不含两年)者,并一直从事临床工作。
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两个条件者优先:
(1) 获得副高职称资格年限及聘任时间长者优先;
(2) 有科研成果(专著、论文)者优先、并对其科研成果(专著、论文)进行等级对比,级别高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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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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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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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能够履行七级副高岗位职责,年度和聘任期考核在合格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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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九、十级岗位基本资格条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按申报者工作业绩和任职年限,按3:4:3的比例确定八级、九级、十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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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岗位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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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从事临床工作,并在中級岗位上任职达到满2年以上(不含两年)者,并一直从事临床工作。
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两个条件者优先:
(1)获得中级职称资格年限及聘任时间长者优先;
(2)有科研成果(专著、论文)者优先、并对其科研成果(专著、论文)进行等级对比,级别高者优先;
说明: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因单位安排在其它岗位的,视为从事临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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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岗位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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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从事临床工作,并在中级岗位上任职达到满2年以上(不含两年)者,并一直从事临床工作。
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两个条件者优先:
(1)获得中级职称资格年限及聘任时间长者优先;
(2)有科研成果(专著、论文)者优先、并对其科研成果(专著、论文)进行等级对比,级别高者优先;
说明: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因单位安排在其它岗位的,视为从事临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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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岗位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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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教学及临床工作良好。近两年的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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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十二、十三级基本资格条件: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十一级岗位一般应在初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不含2年)且教学及临床工作了良好。按申报者工作业绩和任职年限,按5:5的比例确定十一级、十二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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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级岗位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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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在师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
同等情况下:1.获得初级职称资格年限长者优先;
2. 有科研成果(专著、论文)者优先、并对其科研成果(专著、论文)进行等级对比,级别高者优先;
3.近两年的年度考核优秀者优先;
说明: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因单位安排在其它岗位的,视为从事临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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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级岗位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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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在师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者近两年的年度考核优秀者优先;
同等情况下:1.获得初级职称资格年限长者优先;
2. 有科研成果(专著、论文)者优先、并对其科研成果(专著、论文)进行等级对比,级别高者优先;
3.近两年的年度考核优秀者优先;
说明: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因单位安排在其它岗位的,视为从事临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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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级岗位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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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教学及临床工作良好,近两年的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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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该岗聘条件系2013年1月11日经门诊部管理委员讨论通过.
附件三
后勤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标准
一、各类专技岗位的基本竞聘条件
(一)具有财会、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二)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不含2年);
(三)一直从事财务、临床工作。
备注:三项任缺一项不参与竞聘(其他岗位参与竞聘仅参照前两条)。
二、专技岗位评分标准
(一)职称聘任年限 每年加 1 分
(二)参加所聘专业有关科研成果情况
1、国家级项目 6 分
2、省级项目 4 分
3、市级项目 2 分
4、学校、区县项目 1 分
以上各项目主持人再加 1 分
(三)发表论文和教材专著
要求:论文、专著统计为在ISSN/CN发表的文章。需交论文、专著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国家级期刊或专著 6 分
2、省级期刊或专著 4 分
3、市级及以下的期刊或专著 1 分
以上论文、专著的第一作者再加 1 分
(四)评优情况
要求:2009年7月24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评选的先进
1、校先进 2 分
2、校级以下 1 分
备注:
1、副高级和中级前三项分值加完后进行排序,排名靠前者获聘,余者竞聘下一等级岗位。(若分值相等,再计算人员的工龄,若分值还相等,以年龄长者优先。)
2、初级和员级前四项分值加完后进行排序,排名靠前者获聘,余者竞聘下一等级岗位。(若分值相等,再计算人员的工龄,若分值还相等,以年龄长者优先。)
附件四
全校六级及以下专技岗位拟投指标数测算表
说明:1.六级、七级拟投指标:按现聘副高级岗位总数减去五级岗位人数后的50%、50%投放;八级、九级、十级拟投指标:按现聘中级岗位人数的30%、40%、30%投放;十一级、十二级拟投指标:原则上各按现聘初级岗位人数的50%并结合任职年限投放;员级拟投指标按现聘员级岗位人数投放。2.表中各拟投指标按“四舍五入”原则计算。3.表中各拟投指标不包含“双肩挑”、学科归属不在本学院的院长助理、受聘专技岗位的辅导员和行政部门中暂保留专技身份的人员。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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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总人数
|
副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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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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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
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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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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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指标
|
现聘人数
|
拟投指标
|
现聘人数
|
拟投指标
|
现聘
|
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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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总人数
|
五级
|
六级
|
七级
|
六级
|
七级
|
总人数
|
八级
|
九级
|
十级
|
八级
|
九级
|
十级
|
总人数
|
十一级
|
十二级
|
十一级
|
十二级
|
十三级
|
|
|
|
|
|
|
2
|
1
|
1
|
|
|
|
|
1
|
1
|
|
|
|
1
|
部门
|
岗位总人数
|
副高级
|
中级
|
初级
|
员级
|
现聘人数
|
拟投指标
|
现聘人数
|
拟投指标
|
现聘人数
|
拟投指标
|
现聘
|
门诊部
|
32
|
总人数
|
五级
|
六级
|
七级
|
六级
|
七级
|
总人数
|
八级
|
九级
|
十级
|
八级
|
九级
|
十级
|
总人数
|
十一级
|
十二级
|
十一级
|
十二级
|
十三级
|
8
|
1
|
3
|
4
|
|
|
16
|
2
|
6
|
8
|
|
|
|
7
|
|
7
|
|
|
1
|
部门
|
岗位总人数
|
副高级
|
中级
|
初级
|
员级
|
|
现聘人数
|
拟投指标
|
现聘人数
|
拟投指标
|
现聘人数
|
拟投指标
|
现聘
|
|
其他岗位
|
15
|
总人数
|
五级
|
六级
|
七级
|
六级
|
七级
|
总人数
|
八级
|
九级
|
十级
|
八级
|
九级
|
十级
|
总人数
|
十一级
|
十二级
|
十一级
|
十二级
|
十三级
|
3
|
|
|
3
|
|
|
8
|
1
|
2
|
5
|
|
|
|
2
|
1
|
1
|
|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