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 3.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 信誉要求: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证明材料为:“信誉声明”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 5. 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2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证明材料为:投标人按照文件格式在“信誉声明”中明确承诺无亏损; 6.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7. 具有有效的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已上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