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具有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和建筑物清洁服务的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三)投标方应提供地面与石材清洗养护服务企业能力一级等级证书 (提供复印件,盖章签字); (四)提供不少于2名消毒工程师,持有有效期内的公共环境消毒杀菌师证书;提供不少于1名地面防护工程师,持有有效期内的地面墙面清洗养护工程师证书(盖章签字); (五)提供近三年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2021年及2022年)。(盖章签字); (六)投标人须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系统”查验,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强制执行且仍未执行完毕的;(由招标方网上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