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证书、安全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四)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