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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中心

发布时间:2024-05-15 10:13:06| 浏览人次:

一、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教学区域、行政区域及公共卫生区域内(含绿地和草坪的白色垃圾)的环境卫生;

2.负责全校公共会议室物资保管、校级会务服务、保洁管理;

3.负责生活垃圾的清运和处理工作;

4.负责公共教室的管理,包括开关门窗通风、检查并协助课桌椅损坏报修等;

5.牵头学校垃圾分类工作;

6.负责全校电梯清洁卫生工作;

7.负责公共教室及本科室国有资产的管理;

8.负责学校公房管理相关事务;

9.负责物业招标项目需求报送及外包物业的管理;

10.牵头学校物业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及外包物业考核标准制定。

11.负责都江堰校区公房范围移交工作;

12.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中心负责人

主任    龙开蓉  84616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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