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服务指南
公房管理服务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服务指南 > 公房管理服务

关于住房的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24-05-23 14:16:32| 浏览人次:

一、 问:教职工怎样租住教工集体宿舍?

答:1.符合条件(在编在岗、在大成都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教职工可申请集体宿舍,本人到后勤处物业中心(学术交流中心C区305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或电话咨询84616158王老师。(申请书须学院或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应留下联系电话);

      2.根据现有房源按提交申请先后顺序开具租住通知单,凭租住通知单到宿舍管理值班室(2幢1单元4号唐老师处)领取钥匙入住。

二、 问:教工集体宿舍租金标准及怎样缴费?

答:1.租金为每月500元/月·套

      2.租金收缴方式为每月由后勤处办公室造表,报计财代扣,房租扣缴时间为当月扣上一个月的房租。

      3.水电气费按每季度1次,由后勤处能源中心(咨询电话84616761龚老师)造表,报计财代扣。

三、 问:教工集体宿舍室内炉具、热水器损坏怎样报修?

答:1.入住后,炉具、热水器、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时,由宿舍管理员提供售后服务联系方式,教职工自行与提供售后服务的商家联系上门维修,如产生维修费用则由租住户自己承担。

      2.租住期间低值易耗材料及其他维修(如灯泡、花洒、钥匙锁芯水龙头和炉盘配件、马桶更换、下水道疏通等)由租住户自行解决。

四、 室内选配的床、桌椅等家具怎样进出?

答:当教职工入住时,如需将室内有国资编码的家具移除该房屋,由本人通知:1、宿舍管理员,2、后勤处维修中心(84616777),3、后勤处办公室国资管理员(84616328李老师)。协调搬运时间,由维修中心师傅在后勤处办公室国资管理员指导下将家具搬入指定的库房。(仅限国有资产,个人物资不在此范围内)

五、 问:住房遗留问题找哪个部门解决?

答:若需解决现属于成都大学的政策性住房相关历史遗留问题,须本人提出申请(或情况说明),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政策性文件等辅助资料交后勤处物业中心(咨询电话84616158王老师)。

六、 问:教职工要购买三期地下车库车位怎样办理?

答:购买车位流程为:

1. 到后勤处物业中心(学术交流中心C区305办公室)咨询剩余车位情况(或电话咨询84616158王老师);

     2.自己去现场勘查选定车位;

     3. 按说明到十陵中行缴款,计财处换票;

     4.持计财换到的车位缴款收据到后勤处物业中心验票,办理登记相关手续。

七、 问:学校引进人才或校聘研究员(副研究员)怎样办理购买或租用学校引进人才预留房?

答:购(租)房流程为:

     1.本人持人事处公函(或校发文件)到后勤处物业中心(学术交流中心C区305办公室)按公函(文件)指定等级范围选房。或电话咨询84616158王老师;

     2.选房确定并完成登记手续后,凭后勤综合科开具的情况说明(或认购协议书)到物管处办理交房手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