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需交清所欠住宿费,清点寝室内所借用公物是否完好,清理干净寝室内门窗、墙壁上私自乱贴、乱画,恢复原状。
二、毕业生持《离校通知单》到各栋栋长处办理退宿手续。
三、宿舍管理员到寝室清点公共财产是否完好无损。
四、退还个人物品(钥匙、电卡、凳子)栋长签字盖章。
五、栋长检查各种公物是否完好,住宿费是否交齐,检查后完好栋长签字盖章。
六、凭住宿卡或栋长开具的条子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6月20、21日到学校图书馆一楼,其它时间到学生宿舍10栋129)盖章。
毕业生办理退宿手续流程及注意事项
1、各栋清理并整理毕业生人数及欠交住宿费学生名单。
2、学生整理好个人物品,清点室内借用公物,清理室内门窗上私自乱贴、乱画。
3、毕业生凭《离校通知单》到各栋栋长处办理退宿手续。
4、管理人员到寝室检查公共财产(床、窗、门、衣柜、桌、风扇、电话等)是否完好无损;检查室内墙壁、门窗是否有私自粘贴,如有私自粘贴需清理干净恢复原状,学校张贴应保留。
5、学生到栋长处退还凳子、钥匙、电卡等个人使用公物。
6、经认定学生个人借用公物交齐无人为损坏,住宿费交清,室内门窗、墙壁完好无乱涂、粘贴,栋长予以签字盖章。
7、毕业生持栋长签字盖章的住宿卡和离校通知单到学生宿舍10栋129学生宿舍管理中心(6月20、21日到图书馆一楼)盖章。
8、管理员检查发现有公共财产人为损坏的,栋长将不予(整个寝室成员)签字,
毕业生须先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进行赔偿,凭赔偿单到栋长处签字。
9、寝室内门窗、墙壁乱涂画、乱粘贴、室内垃圾未清理干净的,栋长不予签字。
10、管理员检查发现个人使用公物有人为损坏或没有退还的,栋长将不予签字,毕业生须先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进行赔偿,凭赔偿单到栋长处签字盖章。
11、住宿费没有交清的,栋长将不予签字,毕业生须先到计财交清住宿费,凭交费发票到栋长处签字盖章。
12、毕业生办完退宿手续后未及时离开而留住宿舍的,要严格遵守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宿舍的各种财产,如发现故意破坏宿舍公共财产且不赔偿的,宿舍管理中心将上报学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通知所在学院不予发放毕业证和派遣证;如有既不赔偿又不要毕业证的将通知家长到学校进行赔偿。
后勤服务公司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2012年 5 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