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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处“微腐败”治理重点

发布时间:2017-10-11 15:36:53| 浏览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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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勤处“微腐败”治理内容:

        一、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方面
       重点治理:违反工作纪律要求,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敷衍了事,标准不高、业务能力不强,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履行服务职能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力,对待师生态度生冷、作风粗暴服务意识低下等其他有违公德职德方面的问题。
       二、依法依规管理方面
       重点治理:招投标不透明、招标书故意设置漏洞、招标操作程序不规范、专项工程变更程序缺乏相应审批程序、监管不到位、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学校利益行为,无预算采购物资、不按规定程序和方式采购、个别人员“吃回扣”行为,对外签署合同有明显漏洞而纠正不力,重大财务开支、经费使用、奖惩事项等党务、政务不公开、不规范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部门规章制度特别是“三重一大”等制度的行为,没有获得授权擅自开展工作造成学校损失或负面影响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纪律遵守方面
       重点治理:虚报冒领行为,利用部门资金资产为小集体和个人谋取利益的行为,采用虚假身份证偷逃个人所得税行为,违规占用国有资产行为,虚列支出、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行为,“搭车”报销私人费用行为,违规挪用专项资金行为,将学校资产私下出租出借损害学校利益行为,乱发津补贴行为,私设“小金库”行为,专项资金使用、教育资助开展违反规定行为,违反组织纪律、人事纪律等有关部门行业规定的行为,长期脱岗、上班网购、推销、迟到早退行为,管理松懈、行政效能低、资源利用率低问题,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力、“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行为。
       四、正风肃纪方面
       重点治理:领导干部、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行为,违反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行为,违反市委市政府十项实施办法行为,违反教育部七项规定行为,违反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差旅活动、办公用房等规定行为,结交朋友违反生活纪律行为规定、利用婚丧嫁娶敛财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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