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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8-04-08 10:22:18| 浏览人次:

各位同学:
       学生宿舍是学生的“家”,大学生活大部分时间都在宿舍度过。一旦发生火灾,特别是在夜间,将对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为了您及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宿舍用电须知如下,请同学们遵照执行。
       一、根据成都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八条:学生宿舍严禁使用和保存电炉、电饭煲、电砂锅、电热水杯、电热棒、电热毯、取暖器、烘鞋器、电吹风等电热器具和其他其他家电设备等大功率电器具。对于违反规定者学校有权收缴并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学生因违反规定造成失火者,根据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并赔偿所有损失,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
       二、学校对学生宿舍电路设置了850瓦恶性负载识别系统。对于宿舍用电负载超过850瓦视为使用违规大功率电器,系统将自动停止对宿舍供电。
       三、对于第一次违规使用电器造成停电者,售电员做好记录并给予提醒引导,恢复供电。
       四、对于第二次违规使用电器造成停电者,售电员做好记录,由各栋上报后勤处维修中心,违规使用电器学生本人到后勤处维修中心接收安全教育,填写安全承诺书,恢复供电。
       五、对于第三次次违规使用电器造成停电者,售电员做好记录,由各栋上报后勤处维修中心,违规使用电器学生本人到后勤处维修中心接收安全教育,填写安全承诺书,本人做出书面检查,后勤处维修中心报学生处、保卫处备案后,恢复供电。
       六、学生离开宿舍和睡觉前请关闭各类充电器、电脑、饮水机、插座等电源。
       七、勿私接私拉电源线,勿将插线板置于床上使用。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拒绝使用违规电器,做文明的大学生。

 

 

后勤处维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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